近年来,企业办理临时用地用林常面临“多头申报、反复跑腿、耗时冗长”等困扰,为打破体制机制障碍,洪湖市局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核心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系统集成、便民利企原则,通过整合部门资源,缩减审批流程,将临时用林审批和临时用地审批两审合一,实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踏勘、并联审批、一次办结”的审批模式,临时用地用林的办理时间由40个工作日缩减为10个工作日,企业提交材料由21项精简为10项。
一、坚持一站受理申请,优化“服务关”。以往临时用林审批和临时用地审批归口不同的股室,临时用林用地单位需依次向林政资源股和行政审批股等2个股室提出临时用地用林申请,共需填写2套表格并提交21项材料。改革后,制定《临时用地用林一事联办办事指南》,将原本分散的材料整合为“一张表单”,推行“一表申请”,临时用地用林单位仅需填报1套表格并提交10项材料,申报材料精简57%,并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综合窗口进行“一窗受理”,受理后通过局内部一体化审批平台实现“一网通办”,平均节省申请时间10个工作日。
二、坚持一次联合踏勘,优化“勘验关”。针对以往各股室依次开展林地现场查验以及土地现状调查,平均一个临时用地用林项目,需要组织来回踏勘至少2次的情况,建立临时用地用林联合踏勘机制,在确定拟使用土地及林地的具体位置与范围后,借助“三调”数据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联合进行实地核查,形成相关股室共同签字确认的联合勘验报告,成果互认,避免重复勘验,将“多次踏勘”变为“一次踏勘”,“项目多头跑”变为“部门联动跑”,减少了50%的踏勘次数。
三、坚持一并公开事项,优化“公示关”。针对项目用地在踏勘合格后,同一宗地块往往需按照不同股室、不同流程的要求进行多次公告公示,文件需逐一前往用地所属村社区张贴,增加了乡镇区街道和用林用地单位等待时间等问题,精简公示公告环节,对于涉及临时用地用林的项目,将原来的临时使用林地公示和临时用地公告优化合并为一个公告,集中在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村务公开栏等有利于大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方便群众阅知。
四、坚持一体联合审查,优化“审批关”。改革先批林后批地的传统办理模式,依托局内部一体化审批平台,林政资源股和行政审批股同步联审联批,出具审核意见,报局分管领导同意后,直接出具《临时用地用林许可决定书》,将原来的两证合并为一个许可决定书,临时用林用地单位可直接一次性领取,最大限度减轻了临时用林用地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