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权到手,如何接得住、用得好?这是最初摆在宁德市人大常委会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解题方法是必须建立一套依法依规、科学高效的立法工作机制。
为确保立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立法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保证,在探索、学习、实践中总结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立法工作机制,着力把好立项、调研、起草、审议、实施等立法各环节,形成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
服务发展大局,提升立法质效。瞄准宁德定位、找准立法坐标,宁德市人大常委会科学谋划五年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并注重五年立法规划与年度立法计划的衔接,实现立法项目动态管理,确保立法项目与地方改革发展同步合拍、与人民群众期盼同频共振。
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宁德市人大常委会成立由常委会领导牵头,法工委、一审委室与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立法专班,实行“一个项目,一个专班,一抓到底”。在具体工作推进中,通过明确立法工作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及时研究解决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重大分歧,尽量把管理体制不顺、职责不清、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倾向等问题解决在起草阶段,努力把好法规草案质量关。
深入调查研究,夯实立法基础。针对每一个立法项目,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调查研究在前,科学制定详细的立法调研计划,推行分阶段、有重点、全过程的立法调研工作机制,准确把握法规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做到内容更加聚焦,民意基础更加扎实。
突显地方特色,创新立法机制。总结提出三都澳生态资源保护“三评三入三促”法治保障机制,提出生态资源保护“三评三入三促”履职机制,为三都澳海域生态资源保护提供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法治保障和民意支撑;首次探索以“小快灵”的方式进行立法,制定出台《宁德市公筷公勺使用规定》;紧盯电动自行车销售、通行和安全管理,在全省率先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地方性法规——《宁德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在特色领域立法上做文章,在创制性立法上下功夫,宁德市人大常委会也有着一次次探索与实践。
注重实施成效,深入宣传贯彻。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地方性法规落地生根,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多措并举加强地方性法规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及时发布立法动态信息、法规解读,督促政府和部门切实负起普法责任,切实提升社会各界对地方性法规的知晓率、理解度和执行力,推动法规从“纸上条文”转化为“实践效能”。
十年来,宁德市人大常委会着力健全立法机制,完善立法程序,构筑立法工作的“四梁八柱”,全方位提升立法质量和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