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中国气象局印发《气象类专业学生实习实践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教育部 中国气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人才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部署,完善气象类专业学生实习实践制度,切实提升气象人才培养质量。
《实施细则》聚焦提升气象人才源头培养质量总体目标,面向相关高校和气象部门,在加强顶层设计、明确实习载体、厘清关键环节、规范实习内容、加强安全管理和促进结果应用等6个方面,提出12条举措。
《实施细则》明确,实习实践活动的主要目标是帮助学生熟悉气象工作,夯实气象知识,培养符合事业发展需要的能力和素质。
实习实践活动一般依托气象台站、业务单位、科研平台、培训机构等载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将至少建设1个示范性实习实践基地;中国气象局各直属单位也将利用自身优势资源,统筹建好实习实践基地或平台。中国气象局将及时向高校公布全国气象部门实习实践基地名录。每年12月31日前,气象部门相关单位将提出下年度实习实践岗位计划,统一向高校发布。
实习实践将重点围绕气象观测、预报、服务、信息等领域的气象主体业务技能开展,通过跟岗见习、实操实训、参观交流等方式促进学生全面培养。高校将履行组织学生实习实践的主体责任。气象部门将遴选一批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责任心强、实践经验丰富和学术水平较高的人员担任实习指导老师。
高校和气象部门还将联合加强学生实习实践管理,结合实习实践发现和人才培养,提高气象人才培养和引进的精准性、有效性,促进高质量就业。
(作者:黄彬 责任编辑:张明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