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陕西中翔乐鑫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中翔乐鑫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资源循环利用项目一期-飞灰炉渣等资源化处置基地项目(一期)项目 | 灞桥区狄寨街办乡白鹿北路以北、灞桥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热电项目以南 | 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街办乡白鹿北路,新建1条炉渣处理生产线和1条免烧砖生产线,可年处理炉渣50万吨、年产15万吨免烧砖。项目总投资 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1万元。项目建设涵盖炉渣综合利用处理车间、成品库、制砖车间、门卫室和综合办公楼等相关设施,核心建设内容在一座综合处理车间内,新建1条炉渣处理生产线和1条免烧砖生产线,并配套建设炉渣库、环保砂库、免烧砖晾晒区、生料库、铁粉库、破碎铁库、实心铁库、漂浮垃圾库、铜沙库、铝库、不上磁渣头库、不锈钢库、工具库、备用库及工艺循环水处理区等相关设施。主要接收来自西安市5个垃圾焚烧厂及周边其他垃圾焚烧厂产生的炉渣进行处理。建成后形成年处置生活垃圾焚烧炉渣50万吨的能力。项目已取得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关于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报告的函(市评估函〔2025〕273号) | (一)项目在施工期应严格按照《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及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减排要求,在规定情形下停止相关施工活动,确保场界扬尘符合《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要求。在施工期内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维护保养,减少尾气排放对环境的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肥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机械噪声,施工过程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地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制要求;建筑垃圾中钢筋头、废木料等回收利用;其余建筑垃圾按照城市管理部门要求合规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项目生产及储存设备均位于厂房内。原料堆存及装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设喷雾降尘,水泥筒仓设仓顶自带除尘器处理,免烧砖搅拌工序采用密闭加水搅拌,上述环节产生粉尘均在厂房内无组织排放。炉渣处理生产线上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0米高排气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项目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颗粒物有组织、厂界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食堂油烟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二)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生产,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循环利用。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后清掏肥田。 (三)加强设备噪声管理,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四)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有效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食堂废油脂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收集粉尘外售、沉淀池细泥砂回用或外售;人工分拣的大物件外售;未完全燃烧的杂物送至生活垃圾焚烧厂回炉重新焚烧;渣头、废砖回用于生产线;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及时清理、收集、正确储存、处置,暂存场所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危废要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做好危险废物转移台账。 (五)职工食堂需采用清洁燃料,安装油烟净化器和油水分离器,设计应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的相关要求。餐饮油烟需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餐饮油烟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 (六)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加强人员培训。做好设施运行台账,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七)项目应按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减排措施。 | 029-83326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