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保障“十五五”项目空间落位需求,支撑“十五五”高质量发展,近期,咸阳市政府正式印发实施《咸阳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首次于全市范围内统一管理空间领域专项规划编制报批工作。
制定出台《目录清单》,旨在落实“多规合一”,强化专项规划的统筹管理,坚决维护规划体系严肃性和权威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须列入《目录清单》方可编制,任何部门不得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增补《目录清单》需报请市规委会研究审议,对未纳入《目录清单》的专项规划,不予安排保障资金,避免浪费财力、人力、物力编制无实际指导意义、无法落地实施的规划。
《目录清单》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规委会审核,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上位依据、空间属性、统筹集约”为准入原则,研究、梳理、整合发改、教育、住建等相关部门编制需求,形成名录清单。纳入《目录清单》的规划,为行业主管部门涉及空间开发保护利用、具有法定编制依据或上位规划支撑的空间领域专项规划。原则上一个特定领域只编制一个专项规划,行业相关子规划需合并统一纳入,以确保规划用途的唯一性及规划传导的一致性。
本次《目录清单》共纳入28个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涉及11个市级部门,涵盖公共服务类的科教文卫、殡葬服务、15分钟社区生活圈,基础设施类的地下管线、通信设施、综合交通,公共安全类的消防、应急避难、韧性城市,以及资源保护类的矿产、耕地、林草湿地等规划名目,作为统筹空间资源配置、保障重大项目实施、提升空间治理效能的规划指引,多领域、全方面形成规划合力,支撑我市高质量建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