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托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物业服务托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 扣除(**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 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正式启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政府采购系
统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 购系统进行交易,各潜在供应商需办理 CA 证书, 办理的途径为:(略)
5.本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采购网>同时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