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城街道小普竹河道整治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城街道小普竹河道整治提升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环市人民政府玉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拨款,委托台州衡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工程位于玉环市玉城街道小普村,主要工作内容:(略)
(1)护岸改造:(略)
(2)护岸加固:(略)
(3)河道清淤:(略)
(4)水闸改造1座,为单孔5m钢筋混凝土预制闸门,基础为钻孔灌注桩,钢筋混凝土闸墩,交通桥,(略)*(略)mm启闭机房,翼墙,上游混凝土护坦,下游防冲槽抛石等。
(5)在K0+(略)处将拆除水闸1座。
2.1.2本工程造价:(略)
2.2 招标范围:(略)
2.3 本次招标分为:(略)
2.4 计划工期(不超过):(略)
2.5 质量标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自(略)年(略)月(略)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略)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项目施工业绩(日期以验收文件载明的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中载明的金额为准)。
3.3 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建项目不作要求。
3.4 项目负责人自(略)年(略)月(略)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略)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项目施工业绩(日期以验收文件载明的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中载明的金额为准)。
3.5根据浙水建〔(略)〕(略)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上述公示信息以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
3.6 投标人若为浙江省省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
3.7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法:(略)
5.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法:(略)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略)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方式:(略)
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略)
(2)开标地点:(略)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联 系 人:(略) |
联 系 人:(略) |
电 话:(略) |
电 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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