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等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略) 年修订版) 》5.1.4.6等规定,采取( 单一来源)(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的理由是我单位项目符合如下情形中的第4 条(必须选择):(略)
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2、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3、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4、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5、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6、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唯一是基于技术、工艺或专利权护、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首次制造等原因,货物和服务只能由特定的供应商制造或提供,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的情况);
7、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它供应商处采购的;
8、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理由如下:(略)
2、本项目开展基于金属矿山井下远距离、抗干扰、低功耗通讯技术的车辆感应、交通安全警示、交通安全引导、智能碰撞报警、低功耗交通信号配时管控技术及配套装置的研究和开发,需要应用交通设施智能无线感知和控制算法相关专利和软著,南京工业大学拥有对应的专利(详见附件),且具备软硬件开发经验和技术迭代能力,符合第4条要求。
3、本项目开展金属矿山井下巷道数字化交通地图测绘、建模和展示,高精度的点云配准和复杂环境噪声剔除方法,井下高精度定位算法,井下车辆轨迹的卡尔波滤波处理,地图、定位及车辆轨迹全时域融合技术,需要应用高精度点云滤波与特征提取算法、多目标实时定位和跟踪算法等相关的专利和软权,南京工业大学拥有对应的专利(详见附件),符合第4条要求。
鉴于为了确保《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冬瓜山铜矿井下无轨车辆智慧调度综合管理系统研究试点应用》项目有序进行,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的情况,因此只能采用( 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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