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宁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调查处理及专家技术服务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领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服务地点:(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略)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磋商文件售价:(略)
方式:(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市五四西路(略)号建设科技大厦(略)室)持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等报名资料领取磋商文件,采用线上报名的投标人,须将上述材料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箱(略)@qq.com后,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确认。(已参加一次开标的投标单位无需再次缴纳报名费,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即可)
四、响应文件接收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开启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公告将在《青海项目信息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