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永丰县国家储备林建设,以国储林建设项目为引领,带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依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林规规〔(略)〕1号)相关规定,经县国家储备林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建设工作专班研究决定,拟对永丰县国家储备林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建设项目公开征集项目建设主体,诚邀符合条件要求的企业开展独资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开发规模:(略)
(三)项目开发内容:(略)
(四)项目投资金额。本项目投资须(略)亿元左右,其中建设主体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投资的(略)%,建设主体自身通过金融机构融资等资金不高于总投资的(略)%。
二、项目开发时间要求
项目合作期限:(略)
三、报名及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参与国家储备林项目的建设主体应当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林业专业合作社等,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管理。
2.投资主体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本次选商不受理代理机构,只受理直接参与开发的意向主体公司或企业。
(二)意向合作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项目公司收储林地以我县龙冈乡、上固乡、君埠乡林地
为主,林地收储须经林权主同意采取自愿原则分为一次性支付或按年度支付,其中按不同支付方式的收储租金的最低报价情况。
2.本项目涉及约1.5万亩老油茶林改造,林农以油茶林入股的方式合作,通过采摘后的油茶鲜果分成的方式兑现利益,林农纯分配鲜果最低比例是多少。
3.投资主体在建设项目时,须在永丰本地成立独立全资法人公司。
4.被收储林地上的原有林木被一并收储后,第一次采伐时
原林权主分成比例情况,以及第一次采伐造林后到经营期满期间的原林权主的利益链接情况。
5.本项目涉及的建设内容县级财政不给予配套或奖补。
6.承担县油茶科技小院第一期的建设费用,并后续承租科技小院开展正常运营。
7.在我县发展林下经济和森林康养等产业的规模和投资额度情况。
8.项目在经营期间是否需要乡村委会(共富公司)提供帮助,对项目进行日常的协调管理,每年每亩按多少费用给乡村共富公司作为管理服务费用。
9、项目到期后,项目资产处置情况。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报名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并按程序要求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密封、加盖封印。
1.投资主体须提供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证明等材料;
2.公司简介、主要经验案例、营业执照、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
3.相关能力的佐证资料或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资主体须提供意向合作方案;
5.投资主体应确保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将取消其参评资格或被取消已取得的资格。
(四)报名方法及时间
有意向参与开发(投资)主体可持有关材料到江西省永丰县林业局报名和实地考察,报名地址:(略)
四、确定意向投资主体
报名结束后,永丰县国家储备林建设战略合作项目工作专班对意向参与开发投资主体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开发投资主体的资质、能力佐证资料、公司经验案例及意向合作方案等,择优确定投资主体。
五、其他要求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由永丰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工作专班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永丰县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专班
(永丰县林业局)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