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来安县顶汊功能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项目(重新招标)
|
项目编号
|
czlagc(略)-(略)
|
招标人
|
名称
|
来安县新型工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地址
|
来安县新安镇新城大道 (略)-1-(略) 号 B 座 8 楼
|
联系人及电话
|
唐海:(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来安县双创产业园A座3楼
|
联系人及电话
|
郝晓敏、易永婷:(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开标时间
|
(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江苏开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
投标价(元)/费率(%)
|
0.(略)%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姓名
|
郑叶明
|
证书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略)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
质量标准
|
合格
|
投标人业绩
|
淮海东路东延工程
竣工日期:(略)
项目金额:(略)
|
项目总监业绩
|
滁州市创业南路(会峰路-龙蟠大道)工程
竣工日期:(略)
项目金额:(略)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同舟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投标价(元)/费率(%)
|
0.(略)%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姓名
|
张正军
|
证书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略)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
质量标准
|
合格
|
投标人业绩
|
庐江县泥河路工程施工
竣工日期:(略)
项目金额:(略)
|
项目总监业绩
|
新站高新区通宝路等六条道路工程(通宝路(珠城西路-泗水路)、珠城路(九顶山路-新蚌埠路)
竣工日期:(略)
珠城路(九顶山路-新蚌埠路)(略)年9月(略)日
项目金额:(略)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江苏威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
投标价(元)/费率(%)
|
0.(略)%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姓名
|
武文学
|
证书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略)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
质量标准
|
合格
|
投标人业绩
|
彭祖大道快速路-会议中心段工程
竣工日期:(略)
项目金额:(略)
|
项目总监业绩
|
徐州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EPC)项目三标段
竣工日期:(略)
项目金额:(略)
|
公示时间
|
(略)年5月(略)日-(略)年5月(略)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根据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滁公管〔(略)〕1号)的通知。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略)元;专家评审费(略)(含一次、二次)元;会商费(略)元。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略)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来安县双创产业园A座3楼,联系人:易永婷,联系电话:(略)。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略)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地址: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5楼,联系人:孙刚,联系电话:(略)-(略)。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