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略)
服务范围:(略)
服务要求:(略)
2.响水县的服务网点均有专人服务,须安排专人对接,提供上门服务。
3.已经过鉴定且鉴定结果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人员,其每个月的护理费应由首席承保人于次月(略)日前完成支付,首席承保人需每月核实在赔人员清单,避免特困人员已去世仍继续赔付的情况发生。
4.承保人按月汇总承保及理赔数据,于次月5日前向本项目的采购人递交相关承保及理赔数据月报,并于保险年度结束后(略)日内递交承保及理赔数据年报,承保人必须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
5.承保人在保险期限内实施项目活动,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风险防范、宣传及培训、宣传资料的印制等相关工作。
6.赔偿处理
①基本原则:(略)
②一旦接到被保险人通知,保险人代表应尽早赶赴事故现场开始初步调查并提出止损建议,被保险人应予以配合;
③被保险人应尽可能为保险人、公估人调查和取证工作保留事故现场;对确因运营需要而无法留待保险人/公估人查勘的事故现场,被保险人应尽可能留下照片、录像、文字记录供保险人审核之用;
④涉及有责任的第三方事故时,被保险人不能在获得保险人书面同意以前放弃向其追索的权利;
⑤对于虽经被保险人努力仍无法完成的证据/证明材料提交工作,保险人须予以帮助并不得以此为由推卸、拖延和拒绝履行合同责任;
⑥首席保险人收集齐理赔材料后,应在(略)个工作日内完成首次赔付工作。
7.关于保险合同
①本招标文件与保险单、今后可能产生的批单、书面询问/答疑和双方往来函电等共同构成保险合同;构成保险合同的所有文件被认为是一个整体,相互说明、互为补充、如条文含义不明确时,按保险法有关规定办理,当文件间相互矛盾时,以本招标文件及最终协议为准;
②投标人在其作为保险人对保险条款进行解释时,只是合同一方的理解,对争议或歧义的裁决应按保险法规定做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若仍有争议则以法院裁决为准;但本条约定并不排斥双方平等协商解决争议的原则。
8.本次招标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9.其他服务要求
理赔数据必备要素(包括不限于):(略)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略)
1.被保险人已入住护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福利院、敬老院、精神病院等)的赔偿限额:(略)
2.被保险人未入住护理机构的赔偿限额:(略)
3.被保险人住院护理补贴:(略)
(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