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湖县社会事务局购置救护车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双湖县社会事务局购置救护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合同履行地点:(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产品类别应包含于上述许可证、备案证中载明的经营范围内。(提供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公告发布媒介:(略)
4.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以上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 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供应商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
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系统,供应商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并在现场使用企业CA锁(自带电脑及其他相关工具和资料)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6.本项目所有标段兼投不兼中。(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