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 | E(略)ET(略) | 工程名称 | 鞍山高新区(略)年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二期工程 |
标段编号 | E(略)ET(略) | 标段名称 | 鞍山高新区(略)年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二期工程EPC |
建设单位 | 鞍山数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工程类别 | 工程总承包(EPC)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示开始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鞍山市·鞍山高新区 | 建设地点 | 鞍山高新区 |
发布媒介 |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中铭(辽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设建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姜文贺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辽(略) | (略).(略)元 | (略)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并且[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并且[风景园林工程乙级] | (略).(略)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单位名称 | 中铭(辽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设建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辽宁龙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辽宁京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兴同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姜文贺 | 张桂相 | 郭璐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姜文贺 | 张桂相 | 郭璐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祁立群 | 马骏 | 赵亮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略))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略))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略))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略))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略))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略)) |
注册资格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证书编号 | 辽(略) | 辽(略) | 辽(略) |
投标报价 | (略).(略)元 | (略).(略)元 | (略).(略)元 |
工程工期 | (略) | (略) | (略) |
质量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并且[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并且[风景园林工程乙级]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并且[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专业资质)]并且[风景园林工程乙级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并且[建筑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并且[风景园林工程乙级 |
评审得分 | (略).(略) | (略).(略) | (略).(略) |
企业业绩 | 1.朝阳县粮食局二十家子粮库绿色储粮标准化平房仓改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2.连山区(略)年城市道路市政设改造工程EFC总承包项目3.(略)年凤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三标段4.丹东市振安区(略)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外配套三标段5.丹东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异地新建工程丹东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异地新建项目室内装修工程 | 1.辽滨经开区中华路排水改造工程(滨海大道-盘锦港正门)2.本溪市(略)年老旧小区改造平山区(建工、三合、新闻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暖改造工程)3.庄浪县(略)年城市更新行动城区道路提升改造项目(设计)4,本溪市(略)年老旧小区改造平山区桥北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室外园区采暖改造)5.本溪市(略)年老旧小区改造明山区(新华小区、友谊小区、九鼎花园、建业花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业花园、友谊小区、新华小区室外采暖改造工程6.本溪市(略)年老旧小区维修改造(英勇小区、新兴小区、东进小区、市府小区、向阳A区、向阳B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供热改造工程(一标段)7.武宁县鲁溪片区尾矿库治理项目工程 | 1.营口东站广场政造工程2.(略)年沈阳市和平区老旧小区园区配套改造(一)项目-施工6标段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中铭(辽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设建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辽宁龙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辽宁京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兴同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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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略)日内通过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