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略)
单价:
序号 | 内容 | 单位 | 成交价 |
1 | 纸质档案完善整理 | 件 | 4.(略)元 |
2 | 电子档案完善整理 | 件 | 3.(略)元 |
3 | 专业档案完善整理 | 件 | 4.(略)元 |
4 | 专题档案完善整理 | 件 | 4.(略)元 |
5 | 档案录入 | 条目 | 0.(略)元 |
6 | 档案数字化 | 件 | 0.(略)元 |
7 | 汇编 | 卷 | 0.(略)元 |
8 | 归档目录 | 本 | 1.(略)元 |
服务内容:(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服务地点:(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
汤复寿,夏云龙,王韵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略)
2、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安天智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系统(www.xinecai.com)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一、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扫描加工服务项目(二次)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