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第三方验收服务机构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亳州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第三方验收服务机构项目(项目编号:BYZ-GK-(略))项目,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评标结果:
亳州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第三方验收服务机构项目 |
编号:(略) |
成交候选人排名 | 第一名 | 第二名 |
供应商名称 | 安徽国瑞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江苏中恒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最终响应总价(元) | ①单台(批)器械中标价在(略)万元以内收费:(略) ②若单台(批)器械中标价在(略)万元-(略)万元收费:(略) ③若单台(批)器械中标价≥(略)万元; (略)万元及以内收费:(略) (略)万元以外的收费:(略) | ①单台(批)器械中标价在(略)万元以内收费:(略) ②若单台(批)器械中标价在(略)万元-(略)万元收费:(略) ③若单台(批)器械中标价≥(略)万元; (略)万元及以内收费:(略) (略)万元以外的收费:(略) |
最终得分 | (略).(略) | (略).(略) |
公示期:(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亳州市人民医院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亳州市人民医院
(略)年(略)月(略)日
信息来自:(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