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包1)三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包1)三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略)(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扣除(**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包1特定资格:(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至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需求:(略)
包1:(略)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规定,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查询结果将留存在采购档案中。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同一标段的投标。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对应的标段投标。
4.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正式启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进行交易,各潜在供应商需办理 CA 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略)http:(略))完成注册及完善相关信息等。各潜在供应商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交易网站、交易平台、采购系统、CA证书等相关类似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5.“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划分为7个包(详见公告附件),依据标包(标段)顺序进行开、评标,不允许兼中,具体要求如下:(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厅机关
地 址:拉萨市江苏大道(略)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金珠西路(略)号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拉龙东智(采购人) 杨智程(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略)-(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