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略)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略)
三、考核内容
(一)政府采购中心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有无违纪违法行为。(二)采购内容、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包括集中采购目录或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是否按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采购程序是否合法合规等。(三)政府采购中心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岗位工作纪律要求,工作岗位设置是否合理,管理及操作环节是否权责明确,是否建立内部监督制约体系,以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四)政府采购中心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包括是否遵守有关法律、规章制度,是否开展内部培训和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培训等。(五)基础工作情况。包括日常基础工作和业务基础工作。日常基础工作主要是,政府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是否规范有序,归档资料是否齐全、及时。业务基础工作主要是,采购公告、中标成交公告等信息公开情况;组织采购人签订合同和采购项目验收情况;质疑答复情况;有关报表数据情况等。(六)采购价格、资金节约率情况。包括实际采购价格是否低于市场同期平均价格等。(七)政府采购中心的服务质量情况。包括是否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组织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是否及时组织采购人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对政府采购中心服务态度和质量的满意度,是否公平公正对待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等。(八)政府采购电子化执行情况。包括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推进情况(网上商城供应商入驻流程及管理)、电子化采购平台系统运行情况、数据汇聚平台项目执行情况等。(九)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等。(十)上年度监督考核问题事项整改落实情况。
四、考核方法
(一)监督考核采取自查、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嘉鱼县财政局关于开展(略)年度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按要求整理和提交检查资料;(三)县政府采购中心应认真做好监督考核所需文件档案、数据报表及有关材料的整理,配合现场检查考核;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工作成效:(略)
六、考核结果
经考核,(略)年嘉鱼县政府采购中心能够较好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内控管理制度逐步健全,能严格执行《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依法组织各类采购活动,有效落实“应采尽采”原则,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得到了一定提高,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全年政府采购任务,年度考核结果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特建议如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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