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滨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FS(略)号/ZF(略)-(略)-(略)
二、项目名称
安徽省滨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成交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包别1 | 安徽天成建设有限公司 | 安徽省六安市解放南路(略)号 | (略)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包别1 | 安徽省滨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 安徽省滨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主要工程内容:(略) | (略)个日历天 | 罗时俊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皖(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大文,宣惠惠,谢红燕,吕娜,徐留群(组长),司圣伦(采购人代表),陈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略)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略)
2.成交公告发布媒介:(略)
3.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4.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十、附件
附件:
中标公告(签章).pdf
附件.docx
采购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