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城二区公共消防设施维修工程成交公告
[if !supportLists]一、[endif]项目编号:(略)
[if !supportLists]二、[endif]项目名称:(略)
三、成交信息:
东方城二区公共消防设施维修工程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总报价:(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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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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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城二区公共消防设施维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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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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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城二区公共消防设施维修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主机维修更换、报警设备、线路维修、消防水维修、管道开挖拆除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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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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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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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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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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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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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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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