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租人经营范围:(略)
2、竞租成功,确定承租人后,流转双方应在3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租金实施先付款后租用的原则,承租人须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以后租赁到期前(略)天付清次年租金。
3、本次招租的标的按现状移交,在租赁期间如因自然灾害不可抗拒的因素或政府规划拆迁等特殊情况,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承租人按实际租赁时间付租赁款;承租人自移交后自行负责房屋及内部所有基础设施和装饰等的维护保养,安全责任自负,所产生的费用自理。
4、在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一切安全责任,包含水电气使用、安全生产、治安、消防等;承租人须定期对房屋内水、电、液化气等进行安全检查,并按照消防的要求,配置及更换消防器材,消除安全隐患。
5、房屋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在内的全部工作均由承租人自行完成,承租人须确保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并保证在营业前各项设施验收合格,各项条件符合营业标准,不存在安全隐患。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通讯、垃圾清运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及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
6、若本次出租标的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房屋租赁租金或退租等。
7、在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将招租标的进行转租、销售、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出租人所有权的行为。
8、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不得私自改造和破坏房屋主体结构,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及赔偿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9、在租赁期间,承租人要做好安全工作,因经营等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以及资产损失的由承租人负全部责任。
(略)、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承租人应保证租赁房屋和附属设施的完好,返还的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承租人添置不可移动部分及装饰、装修应无条件归出租人所有或恢复原出租前状态,且承租人不得提出任何补偿。
(略)、租赁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的,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付租赁的设备及房屋场地。若中途提前退租的,当年租金不予返还。出租人会对房屋及配套所有设施等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承租人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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