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通许县城市管理局(通许县城市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就上海路、幸福路等城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略)年5月(略)日在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现将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1.1项目名称:(略)
1.2项目编号:(略)
1.3资金来源:(略)
1.4投资总额:(略)
1.5招标方式:(略)
1.6招标范围:(略)
1.7确定中标人:(略)
二、标段划分情况
2.1标段名称:
第一标段:(略)
2.1标段划分:(略)
2.2第一标段:(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资质要求:(略)
3.1.2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认可);
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略)年6月1日以来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1.3财务要求:(略)
3.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1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
3.1.4.2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方;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均由牵头人签署;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CA 数字证书报名,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1.5投标人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对象(第一标段:(略)
3.1.6信誉要求:(略)
3.1.7其他要求:(略)
3.1.8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四、开标时间:(略)
评标时间:(略)
定标时间:(略)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略)
2.其他定标成员:(略)
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略)
2、其他评委成员:(略)
五、核查信息
第一标段:(略)
六、中标人信息如下
第一标段
中标单位全称:(略)
投标报价:(略)
设计费:(略)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证书编号及名称:(略)
施工项目经理:(略)
证书编号及名称:(略)
设计负责人:(略)
证书编号:(略)
质量要求:(略)
施工:(略)
计划工期:(略)
企业资质等级:(略)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略))(略)号文规定,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公示之日起(略)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提出投诉。(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重要文件栏中有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八 、联系方式
1.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3.监督单位:(略)
联系方式:(略)
九、发布媒介
本次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