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国有鸡笼山林场(略)年度杉木、马尾松林木资源网上挂牌竞价交易方案 根据《广东省林地林木流转办法》等相关政策要求,国有林地、林木的流转应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此,我场积极做好(略)年度伐区林木资源的调查工作,确定伐区林木资产价值,为国有林木资产进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提供合法依据。我场林木资源流转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拟交易林木资源情况 我场(略)年度拟交易的林木资源位于石角水工区1 林班(略)小班,共1个小班。林种属水源涵养林,择伐树种为杉木、马尾松,林龄都为(略)年,林地权属为国有,林木权属为国有。伐区总面积为(略).(略)亩。活立木总蓄积量为(略)m3,木材产量(略).9m3,剩余物(略).1吨。林木资源评估总价为(略).(略)万元。本次交易的林木资源是属林场所有的活立木;再次降价后交易底价为(略).(略)万元。竞标者一经成功中标即按流程进行作业,并承担应有的责任和风险。公示期间,有意竞标者需预约前往现场踏查,我场提供协助,所有交易林木资源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交易规则 1、竞买条件:(略) 2、交易标的: 石角水工区1林班(略)小班,总面积约(略).(略)亩林地上的杉木、马尾松活立木。再次降价后交易底价为(略).(略)万元。 3、参与竞标者须缴纳竞价保证金投标保证金2.5万元。项目网上成交后,请竞得候选人先等待3日(此3日为网上挂牌竞价结果公示期,以网上成交日次日起计),若3日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先自行汇款成交款到指定的收款账户(竞得人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化为交易价款),汇款完成后持相关证件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办理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凭成交通知书及相关证明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交易合同,同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提交一份交易合同原件备案;成交候选人逾期拒绝办理成交手续或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以退回。未成交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网上限时竞价结束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 4、林木择伐时间:(略) 5、中标签订合同生效后,林木归中标方所有,并自行看管,在择伐期限内林木如有损失与林场无关。 6、中标方必须遵照林木择伐的有关规定,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范围择伐,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竞标中标人要按规定加强林木采伐管理,杜绝批少砍多、越界砍伐等现象发生;同时要加强安全生产及护林防火工作。 7、中标方在处置林木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方独自承担,具体包括砍伐和运输、聘请工人费用等。 8、中标方应确保安全生产,并与林场签订安全责任书,作业时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中标方独自承担,与林场无关。 9、伐区内未经批准禁止新开集材公路,只允许按林场规划开设临时集材道,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三、伐区四至范围:(略) 四、标的照片请点击“实物图”查看。转让合同、产权成交款收款账户、中标方办理成交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等请点击“交易文件”查看。 五、林场联系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