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略) 服务范围:(略) 服务要求:(略) 一、技术要求 (一)监理服务范围:(略) (二)监理服务时限:(略) (三)监理人和施工单位同一时间上下班工作,涉及隐蔽工程监理人员须全程旁站,监理人员在岗期间不准擅自饮酒,脱岗漏岗。 (四)工程监理人员不得向施工单位吃、拿、卡、一经发现并核实后,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产生的后果及损失均由工程监理公司承担。 (五)各专业监理人员必须配备齐全,市政公用工程总监理工程师1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如配备的监理人员专业能力不能达到甲方要求与认可,甲方有权要求立即更换监理人员。 二、工程质量控制:(略) 对施工项目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监管,包括材料检验、施工方案、工程质量验收等。 (一)在施工现场采用巡视、旁站、平行检查、随机抽查等方法进行监督。隐蔽工程每道工序要细致检查并进行旁站监理,记录监理日志; (二)对采购的硬件设备和施工材料的合格证、质检报告和准用证进行审查,对采购的硬件设备的综合质量进行检验、测试和验收;在对工程中使用的主材存在异议的情况下,须进行见证送检; (三)分部分项或单项施工完成后,及时按标准和方法进行验收,有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三、工程进度控制:(略) 根据施工计划,对施工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增加造价的前提下,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一)审核工程的进度分解计划,确认分解计划可以保证总体计划目标的实现; (二)对项目工程实施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并要求项目承建方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工程总体进度目标的实现; (三)施工过程中定期检查施工进度,当工程进度目标出现偏离时,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和建议,同时督促项目承建方尽快采职措施,保证工程如期完工。 四、工程安全控制:(略) (一)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和安全制度; (二)施工单位进场前,须检验施工单位所配备安全责任人资质及能力,对不符合要求的安全员责令更换; (三)施工人员施工进场前,督促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高空作业人员按规定严格要求; (四)对重大危险源及设备须每日实行巡视,对存在安全隐患处勒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五、工程合同管理:(略) (一)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项目承建方按时履约; (二)对合同工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审核确认; (三)对合同变更、索赔等事宜进行审核确认; (四)根据合同约定,审核项目承建方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等。 六、信息、工程文档管理:(略) (一)在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作好工程监理日志及工程大事记; (二)作好双方合同、技术建设方案、测试文档、验收报告等各类往来文件的存档; (三)作好项目协调会、技术专题会的会议纪要工作,并监督会议有关事项的执行。 七、验收阶段监理:(略) (一)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验收资料; (二)组织施工单位预验收,参加建设单位主持的竣工验收,做好文档的验收和移交工作; (二)系统验收完毕进入保修阶段的审核与签发移交证书; (三)核实已完成工程的数量、质量,报送项目建设单位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