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略)
服务范围:(略)
服务要求:
(一)单基因遗传病携带者筛查
1.检测病种数:(略)
2.检测方法:(略)
3.检测样本类型:(略)
4.检测位点均需参照ACMG解读指南规则判定为致病性或疑似致病性。
5.能检测常见的CNV变异类型,包括脊髓性肌肉萎缩症SMN1基因7号外显子缺失。
6.对NGS分析CNV流程中结果为阳性或灰区的样本提供金标准检测方法(MLPA、qPCR或Sanger)的二次验证。
7.采用线性扩增方法,无指数PCR累计错误。
8.使用国产化测序平台。
9.报告周期:(略)
(略).检测报告需包含所检测疾病的剩余风险相关信息。
(略).供应商需承诺用于该检测服务的基因测序仪符合商务部发布的《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略)〕6号》要求,不涉及不可靠实体清单中的企业美国因美纳公司(Illumina,Inc.),不使用美国因美纳公司(Illumina,Inc.)的技术、品牌或任何相关产品。
(二)个人全基因组检测
1.检测范围:(略)
2.综合考虑疾病负担数据、国家政策、临床指南、ClinVar公共数据库等筛选出不少于(略)种遗传疾病风险,不少于(略)个基因(略)个位点,相关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遗传性肿瘤、心血管疾病、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呼吸系统、免疫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五官科、代谢病、皮肤病等。
3.提供不少于(略)种个体遗传特征分析,包括营养代谢、运动健身、肌肤颜质、免疫抗性、心理特质、生活习惯等。
4.使用国产化测序平台。
5.样本类型:(略)
6.检测方法及数据量:(略)
7.报告周期:(略)
8.报告交付:(略)
9.生信分析能力:(略)
(略).遗传咨询:(略)
(三)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负责对采样机构的相关人员技术指导及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邹平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本项目相关管理、供应商的工作监督。
2.供应商负责集中接收血样标本,做好质量检查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予以退回并重新采集;对符合要求的标本按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进行集中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3.供应商负责协助采血机构进行遗传咨询、后续的检测及产前诊断转诊等相关事宜,但遗传咨询、后续检测及产前诊断等费用不在本项目费用范围内。
4.供应商负责提供初筛阳性的目标人群就诊流程纸质版告知书。
5.供应商须建立完善的标本物流服务,负责采血机构采血标本、申请单和检测报告单的配送等服务。
6.供应商负责把收到血标本信息和检测报告一同递送给采血机构,以便核对和统计检测数。
7.供应商每年对服务成果进行总结,形成分析性报告提报给采购单位。内容包括检测情况、阳性率分析以及完善各项工作的改进措施等。
8.服务成果验收,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检验合格后,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9.供应商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季度至少一次上门回访。供应商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略)分钟内做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提供相应的服务保障方案。
(略).供应商应具备专业技术服务团队、检测设备及实验室,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
(略).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制定实施检测方法,在实验流程、分析方法、物流服务方案等方面确保把控项目实施进度;
(略).供应商应根据采购需求建立项目组织机构,注重工作信息收集及服务反馈,确保服务质量合格;
(略).供应商应具有成熟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标本储存、标本运送、标本接收方案,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其他突发状况的处理及应急响应措施,确保在项目顺利进行。
(略).供应商应对实验涉及的技术信息(包含患者身份信息),实验结果及报告,分析数据及报表,其他所涉及的商业秘密等内容进行保密。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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