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工程(荔湾南片区)EPC施工图编制及施工项目[项目编号:(略)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主)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2 | (主)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 3 | (主)重庆乾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鼎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 4 | (主)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5 | (主)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中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 6 | (主)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成)广州中恒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 7 | (主)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注:(略)
公示时间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至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止。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电话:(略)
- 联系地址:(略)
- 联系电话:(略)
- 联系地址:(略)
附件: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一览表.pdf(主)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pdf(主)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pdf(主)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pdf(主)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中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pdf(主)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成)广州中恒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pdf(主)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pdf(主)重庆乾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鼎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pdf资格审查结果公示.pdf资格审查情况报告(不含专家姓名).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