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第一包 | 第一包 | 按照国家林草局及省林草局相关安排部署,完成大同市、忻州市森林样地调查共(略)个,其中现地核实样地(略)个,遥感判读样地(略)个(以国家林草局下发数量为准)。完成调查报告;完成调查的数据收集、上报工作;配合完成国家级和省级湿地样地质量检查。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度综合监测工作结束为止(时间节点:(略) | 满足《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共同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略)〕5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的通知》(办资字〔(略)〕(略)号)《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略)〕(略)号)(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 2 | 第二包 | 第二包 | 按照国家林草局及省林草局相关安排部署,完成朔州市、晋中市森林样地调查共(略)个,其中现地核实样地(略)个,遥感判读样地(略)个(以国家林草局下发数量为准)。完成调查报告;完成调查的数据收集、上报工作;配合完成国家级和省级湿地样地质量检查。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度综合监测工作结束为止(时间节点:(略) | 满足《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共同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略)〕5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的通知》(办资字〔(略)〕(略)号)《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略)〕(略)号)(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 3 | 第三包 | 第三包 | 按照国家林草局及省林草局相关安排部署,完成太原市、吕梁市森林样地调查共(略)个,其中现地核实样地(略)个,遥感判读样地(略)个(以国家林草局下发数量为准)。完成调查报告;完成调查的数据收集、上报工作;配合完成国家级和省级湿地样地质量检查。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度综合监测工作结束为止(时间节点:(略) | 满足《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共同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略)〕5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的通知》(办资字〔(略)〕(略)号)《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略)〕(略)号)(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 4 | 第四包 | 第四包 | 按照国家林草局及省林草局相关安排部署,完成阳泉市、长治市、晋城市森林样地调查共(略)个,其中现地核实样地(略)个,遥感判读样地(略)个(以国家林草局下发数量为准)。完成调查报告;完成调查的数据收集、上报工作;配合完成国家级和省级湿地样地质量检查。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度综合监测工作结束为止(时间节点:(略) | 满足《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共同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略)〕5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的通知》(办资字〔(略)〕(略)号)《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略)〕(略)号)(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 5 | 第五包 | 第五包 | 按照国家林草局及省林草局相关安排部署,完成临汾市、运城市森林样地调查共(略)个,其中现地核实样地(略)个,遥感判读样地(略)个(以国家林草局下发数量为准)。完成调查报告;完成调查的数据收集、上报工作;配合完成国家级和省级湿地样地质量检查。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度综合监测工作结束为止(时间节点:(略) | 满足《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共同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略)〕5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的通知》(办资字〔(略)〕(略)号)《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略)〕(略)号)(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