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高质量文艺作品《山之南 江之北》音乐剧音乐作品及舞蹈作品创作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山南市高质量文艺作品《山之南 江之北》音乐剧音乐作品及舞蹈作品创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南市万源建材市场E2栋三楼红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7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适用):(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传真、信函等形式的投标文件,只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略)年或(略)年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与承诺函;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报名截止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完税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1.6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略)
2.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注:(略)
3.本项目在《西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