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资质要求:
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
1.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等级],二标段须同时具备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资质;电梯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就本项目另行授权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二标段须同时包含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并具有电梯制造商对该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授权合法有效,内容清晰明确,所投标电梯的制造商的资格要求同前款对制造商的要求。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略)
3.财务要求:(略)
4.业绩要求:(略)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应信誉良好,近三年内((略)年1月1日以来)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列入郑州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况。
5.2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6.其他要求:
6.1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出现上述情况同时参加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均按废标处理;
6.3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是本企业人员,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略)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集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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