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庄河分公司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庄河分公司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资金已落实,现将该单一来源项目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庄河分公司三级物流体系建设采购内部处理服务供应商,负责场地租赁、装修及快递自动分拣设备投资,并提供邮件分拣、封发装卸等全环节内部处理服务,服务期2年。项目预算(略).9万元,业务外包费用由大连市分公司承担,按实际业务量及服务质量考核等情况据实结算。
四、单一来源理由:
庄河市分公司收到庄河市商务局《关于配合做好推进三级物流体系建设的函》,函中明确“庄河市分公司要发挥自身优势与重要作用,必须要积极响应政府关于三级物流体系建设的政策导向,在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与大连九成智慧科技园有限公司做好对接,开展相关业务合作并签署协议,确保在建设工作中符合政府规划,达到国家批准建设要求,为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共同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此情况符合《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实施程序规范指引(试行)》((略)年V1.0)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属于政府、行政部门指定供应商的采购,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本次拟邀请的供应商为大连九成智慧科技园有限公司。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大连九成智慧科技园有限公司。
六、公示期限及媒介:
本项目公示期为(略)年7月(略)日9:(略)
七、异议: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略)年7月(略)日 (略) 时(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详细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邮 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