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豫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两院一中心”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暂估价抗震支吊架采购及安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南筑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郑州航空港区豫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两院一中心”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暂估价抗震支吊架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略)
1.2项目编号:(略)
1.3项目概况:(略)
1.4资金来源:(略)
1.5招标范围:(略)
1.6建设地点:(略)
1.7质量要求:(略)
1.8安全要求:(略)
1.9计划工期:(略)
1.(略)标段划分:(略)
二、评标信息
2.1评标时间:(略)
2.1评标地点:(略)
三、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
计划工期:(略)
质量要求:(略)
项目经理:(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
计划工期:(略)
质量要求:(略)
项目经理:(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
计划工期:(略)
质量要求:(略)
项目经理:(略)
四、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了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各投标单位均通过初步评审。
在详细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及评审标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五、公示时间及公示媒体:
1、公示时间:(略)
2、公示媒体:(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略)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电子邮箱:(略)
招标代理:(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邮 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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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