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中心医院新院区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项目(二次)
第二包段
结果公告
河南蓝飞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就开封市中心医院新院区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项目第二包段进行公开招标,于(略)年7月(略)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现将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1.1、项目名称:(略)
1.2、项目编号:(略)
1.3、招标方式:(略)
1.4、预算金额:(略)
1.5、资金来源:(略)
二、标段划分情况
2.1、招标范围:(略)
2.2、交货期:(略)
2.3、质保期:(略)
2.4、采购内容:(略)
2.5、质量要求:(略)
2.6、供货地点:(略)
2.7、标包划分:(略)
第二包段:(略)
三、开标、评标、定标时间
开标时间:(略)
四、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略)
五、核查信息及结果
核查内容包括:(略)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略)、(略)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⑥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规定,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或者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版截图,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网页信用查询截图或经查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获取文件至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信用问题,采购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⑦采购需求产品技术参数:(略)
⑧项目设计及实施方案:(略)
2、质量保障措施,质量管控方法内容详细全面、科学、合理。否则不合格。
3、项目进度计划安排科学合理,措施切实可行、并有详细的实施方法。 否则不合格。
4、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人员等内容。培训计划应全面合理、可行。否则不合格。
5、应根据可能发生的故障问题,提供有效可行的系统应急方案,以保障系统正常稳定运行。对系统的应用安全、隐私保护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和解决方案。否则不合格。。
6、提供历史数据迁移方案,内容详细全面、科学、合理。否则不合格。
⑨信创能力:(略)
⑩项目团队组成:(略)
2、具备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五级(或以上)和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甲(或以上)项目项目经理经验。由过级客户提供经历经验证明。需提供人员资质证书、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合格。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团队成员中,应提供(略)个以上(不含(略)个)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质:(略)
(略);售后服务方案:(略)
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修复时间保障措施内容完善合理,否则不合格。
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期内、外的维护等措施方案内容完善合理,否则不合格。
4、有针对本项目的及其他实质性优惠承诺等,利于采购人使用,否则不合格。
(略);投 标 人 实力:(略)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证书4级或以上、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二级或以上。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合格。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合格。
4、投标人具有较为完整的医疗卫生信息化产品线,包括:(略)
(略);企业业绩:(略)
投标人具有承建的医院用户通过“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三级或以上的,提供项目合同以及医院通过相关测评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合格。
(略);服务承诺:(略)
核查结果:(略)
六、中标人信息如下:
中标人全称:(略)
中标价 :(略)
中标范围:(略)
交货期:(略)
质保期:(略)
质量要求:(略)
七、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信息:(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