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绩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略)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略)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略)
二、否决投标情况
投标人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无《分包承诺函》或《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部分第 1.4.1 条 6 (4)款之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6 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决投标处理”之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投标人江苏中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部分第 1 条“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 之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 项“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之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投标人重庆航铁建设有限公司所提供业绩的建筑性质未明确显示为招标文件所注明的公共建筑范围。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部分第 1.4.1 条 1 款“业绩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3项“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之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共(略)家投标人富正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华洲建设有限公司、仟亿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佳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隆回县南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岛亿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成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五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诚恒诺建设有限公司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招标项目最高限价的 (略)%,且提供的报价不低于成本的说明及其佐证材料均在评 标委员会评估后认定为投标人低于成本投标。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略) 项“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略) %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提供其报价不低于成本的说明。说明中须重点对其投标报价是否合理、如何控制成本等问题进行分析,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不得简单以亏本让利、低价占领市场等理由进行解释。投标人不提供说明或者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投标,否决其投标。”之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三、投诉受理部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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