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北京市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办法》《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要求,按照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年度现场检查、监管评级工作安排,我局本年度拟现场检查地方金融组织(略)家,原则上每家检查时间为1天,计划设置2个检查组,拟分别选聘2家会计师事务所协助我局开展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相关工作,每家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参与检查企业(略)家和(略)家(以实际检查数量为准),检查后须按要求对每家被检查企业出具现场检查报告等材料。 第一组检查对象(略)家:(略) 第二组检查对象(略)家:(略) 我局将与中标的中介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最终具体服务组别、服务要求和服务内容将在合同中详细约定。 金额说明: 本次比选为综合比选,单家被检查企业费用上限(略)元,最终费用标准以比选中标结果为准。付费标准包含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交通、食宿、材料复印等各种费用,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税费自行承担。 公告说明: 申请人在“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网上报名参与,并提交响应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政府购买服务承诺书(见附件,加盖公章); 2.政府购买服务比选单(见附件,加盖公章); 3.申请人营业执照、执业许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请人的报价明细(结合项目组每人每日工作所需费用提供报价的明细标准和依据,加盖公章),本次响应不接受恶意报价,恶意报价不参与评分; 5.申请人信用证明(信用中国或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截图,加盖公章); 6.申请人业绩、资质介绍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加盖公章); 7.申请人对本项目提供中介服务的实施方案(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电子版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提交至指定邮箱(daird@mail.bjhd.gov.cn),并以“会计服务报名-XXXXX(申请人全称)”命名,附件大小不超过(略)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