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阜阳分行“颍泉区人民法院、阜阳市房屋资金和物业管理事务中心驻点辅助服务外包项目”公开邀请公告(二次)
中国银行阜阳分行财务运营部现就[颍泉区人民法院、阜阳市房屋资金和物业管理事务中心驻点辅助服务外包项目]进行采购邀请。现邀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且满足合格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颍泉区人民法院、阜阳市房屋资金和物业管理事务中心驻点辅助服务外包项目
二、采购编号
FYBOC-(略)FSCG-XZ(略)
三、项目内容
为促进我行行政事业业务发展,我行与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阜阳市房屋资金和物业管理事务中心进行业务合作,由我行聘请外包人员4名,驻点辅助服务外包工作。本项目拟采购一家外包服务供应商。注:(略)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通用条款:
(一)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三)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四)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五)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六)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七)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八)供应商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十)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十一)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报名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专用条款: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略)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个外包服务业绩案例。
备注:(略)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以下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限:(略)
获取地点:(略)
用户注册及电子文件的获取:(略)
领取费用:(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略)
七、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开始时间:(略)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略)
应答文件须密封后于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应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传真形式递交的应答文件。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递交应答文件地点:(略)
谈判时间地点:(略)
八、联系方式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信息来自:(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