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采购第三方开展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评估服务费(第一包) | 市住建局审批范围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消防安全评估提供现场评定或评估等技术服务 | 1.依采购人委托,依据《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略)号令)、《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标准,受理建设工程项目的消防验收,包括新建、扩建、改建(装修、保温、消防改造)等,负责消防施工技术交底、消防验收现场预服务、现场评定等工作,出具现场评定报告,完成档案整理等工作。 2.依采购人委托,受理建设工程项目消防安全评估,依据相关法规、规范标准进行建设 工程消防安全评估论证,提出评估结论。 3.中标供应商须按合同约定为采购人提供人力支持,依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协助采购人开展消防验收等相关工作。 4.中标供应商须根据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需要,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相关技 术服务工作。 5.中标供应商须按合同约定完成采购人交办的涉及消防设计审查及消防验收等全部相关工作。 | 本项目选择“1+1+1”模式,采购服务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和第三年采购方 根据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和财政预算安排决定是否续约。 | 1.各标包中标供应商须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其他项目组成员与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所附的项目组成员一致,非采购人要求不得进行更换。 2.各标包中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拟派驻本项目成员须全程参与本项目工作,除因采购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外不得进行更换。 3.各标包中标供应商承诺遵循科学、客观的原则,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开展技术服务;对出具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报告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各标包中标供应商承诺按合同约定接受采购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委派的全部工作任务;承诺接受采购人任务分配时,当中标标包工作量达到限额((略) 万元)或依回避原则进行的调整。 5.各标包中标供应商承诺:(略) | 1,(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