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青海民族大学(略)年公开招聘博士公告(第一批)》《青海民族大学关于(略)年度公开招聘管理教辅岗位博士上半年批次资格审核结果暨考试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我校(略)年度公开招聘管理教辅岗位博士上半年批次考试已完成,现将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附件中备注为“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略)
(二)地点:(略)
考生须于体检当日上午8:(略)
三、体检标准及费用
体检检测项目、标准及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异议的,允许进行复检一次,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我校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并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考生自行承担。
四、注意事项
(一)体检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请考生准时参加(自行体检一律无效)。
(二)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
(三)考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请在受检前8-(略)小时禁止进食饮水。考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清淡饮食,避免熬夜、饮酒和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在受检前8-(略)小时禁止进食饮水。体检当日需空腹。
(四)体检当天近视考生请佩戴框架眼镜,勿佩戴隐形眼镜,勿佩戴首饰。
(五)考生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有特殊情况,请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
(六)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若主动放弃体检,请提前向我校提供放弃体检的声明。
(七)请考生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不允许家属陪同跟随、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
(八)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政审事宜
体检后将开展考察(政审)工作,请考生提前做好政审、调档准备。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邮 箱:(略)
附件:(略)
青海民族大学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