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临床检验、病理检查项目表及结果报告时间并及时更新。 2、中标人需有规范的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室内、室间质量控制流程、标准、措施,按时参加经卫生部认定的室间质量评价机构组织的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并将质控结果电子版反馈给招标人备查。 3、如各机构或居民对报告结果出现疑虑,中标人应对检验结果负责并对应进行解释,必要时配合复查回复。因检验报告结果异常,中标人应承担未采取规范措施处理而引起的一切纠纷及相应责任。 *检验标本保存时间不少于一周。 4、常规检验项目当日出具检测结果,同时检测结果数据与基层机构的医院信息管理平台、公共卫生信息平台对接共享,实现患者自助获取相关信息的需求。与系统对接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在本次报价内;必要情况下,(略)小时内送达纸质检验 报告;遇突发事件或危急值报告时,中标人应安排人员及时上门接收标本,采样后应及时(或按招标人时间要求)上传数据报告,或必须在一小时内电话通知各送检医疗卫生机构检验负责人。 5、在每一年度的老年人、签约居民、妇科病普查等集中检查期间,中标人应视情况增派服务人员,配合区属医疗卫生机构采集标本,及时运送并检测标本,确保集中体检结果能够按照时间要求反馈和将数据上传至相应平台。 6、中标人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及应急服务能力,如遇重大突发性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应视情况提供增派人员等服务。 7、区属医疗卫生机构采集外送检验标本所需的标本管,除血常规、生化检验以外,其他项目的试管由中标人根据实际需求提供。 8、中标人应为区卫健委所属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服务实现数据共享,与合肥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基层公共卫生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互通,按要求将检验结果通过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自动数据上传。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略)个日历天内完成与合肥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对接,并通过招标人验收(由招标人协助对接平台事宜,中标人需自行与相关平台承建商协商具体细节,上述对接改造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包含在报价内) 9、中标人应通过实验室信息管理服务实现与区卫健委所属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医院信息管理平台、自助打印设备、微信公众号(如有)、医生工作站的数据对接工作,并为区属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门诊患者自助打印报告服务,相关接口费用以及服务器、打码机、自助一体报告打印设备及公众号自助获取报告等产生的费用,均包括在本次报价内。 (略)、中标人须提供冷链物流运输服务,标本运输应采用冷藏运输车辆保障服务。每天至少两次上门服务,为保证医学检验样本检测前的质量,每日上午(略):(略) 果。(略):(略) (略)、中标人应确保检验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及生物学信息的数据安全,与各机构签订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中标人在本合同服务结束后的一个月之内,将所有相关检测数据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供给各机构。 (略)、服务期内配备检验人员不少于6名,配送人员不少于1名,团队成员具备相应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