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略) 服务范围:(略) 服务时间:(略) 服务要求:(略) 1.1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略)年版)》,以及有关新规定新要求等,结合我山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特点及历年普查情况,编制《九华山风景区(略)年松材线虫病秋季专项普查项目施工方案》。 1.2在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期限内,及时上报普查等成果,完成秋季专项普查工作。 1.3秋季专项普查时,以“(略)年林地一张图”为底图,采取人工地面和无人机空中相结合的调查方式: (1)人工调查时应用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及其移动端监测APP,对发现的枯病死松树现场进行定位并拍摄照片上传至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上; (2)使用无人机进行区域调查时,将无人机监测数据作为信息源,与人工地面监测数据相结合,准确定位枯病死松树位置。 1.4秋季专项普查过程中,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略)年版)》的要求,进行取样和镜检鉴定。实施期限内,若有新要求和规定等,从其规定。 1.5秋季专项普查需提供完整的报告,形成包括但不限于影像、日志、图表、文字材料等形式的系统资料。填写松材线虫病普查登记表、松材线虫病监测取样记录表、松材线虫病样品检测记录表、松材线虫病普查统计表、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汇总统计表、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小班统计表,绘制疫情分布图等。 1.6及时提交松材线虫病秋季专项普查结果,结果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数据真实可靠、可溯、可查。所有资料未经业主许可,严禁向任何组织或个人提供。 2.松树钻蛀类害虫系统调查。 根据《安徽省松树钻蛀类害虫系统调查实施方案》时间节点要求,做好以下工作内容: 2.1调查区域内松林健康状况、钻蛀类害虫种类、危害方式、危位、发生程度、分布范围、发生范围、发生面积和寄主植物础数据信息; 2.2采集、制作松树钻蛀类害虫所有虫态实物标本; 2.3采集松树钻蛀类害虫、生境、寄主树种被害状等影像照片; 2.4风景区松树钻蛀类害虫系统调查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 2.5风景区松树钻蛀类害虫实物标本; 2.6风景区主要松树钻蛀类害虫灾害损失及危害风险分级; 2.7风景区松树钻蛀类害虫发生趋势及预防与治理策略 服务标准:(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