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元):(略)
比选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证书或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公路养护工程乙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要求:(略)
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为 D 级;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地址:(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比选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综合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
八、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略)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