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迎江区枞阳门片区更新项目(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计) |
项目编号 | GC-AQ-W(略)-(略) CG-WYD-(略)-(略) |
招标人 | 安庆市迎江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略)联系方式:(略) |
最高限价 | (略).(略)元 |
代理机构 | 安庆市皖宜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略)联系方式:(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略)年8月(略)日8时(略)分 | 计划服务期 | 本合同的建设工程审计业务自受委托之日起开始实施,至该项目竣工后中标人出具最终审计报告、跟踪审计结果报告、且按要求提供归档资料之日结束。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忠实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服务期 | 本合同的建设工程审计业务自受委托之日起开始实施,至该项目竣工后中标人出具最终审计报告、跟踪审计结果报告、且按要求提供归档资料之日结束。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与南二环交口加侨国际广场 B 座 7 楼整层 |
投标价(元) | (略).(略) |
项目负责人 | 吴长庚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一级造价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
建[造](略)FGY(略)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企业业绩
| ①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施工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服务;②安徽工程大学国际工程师学院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造价结算。 |
企业获奖 | 无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①圣瀚状元府1~8#楼、1#、2#商业楼及地下室工程结算审核。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服务期 | 本合同的建设工程审计业务自受委托之日起开始实施,至该项目竣工后中标人出具最终审计报告、跟踪审计结果报告、且按要求提供归档资料之日结束。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 (略) 号合肥智慧产业园 A(略)#楼 (略) 室 |
投标价(元) | (略).(略) |
项目负责人 | 黄思东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一级造价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
建[造](略)(略)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企业业绩
| ①庐江县矾山镇矿区安居工程(二期)项目跟踪审计;②新港家园等3个项目结算审计(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公共平台项目)。 |
企业获奖 | 无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①合肥集成电路测试产业基地项目跟踪审计。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服务期 | 本合同的建设工程审计业务自受委托之日起开始实施,至该项目竣工后中标人出具最终审计报告、跟踪审计结果报告、且按要求提供归档资料之日结束。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胜利路 (略) 号秀珍大厦 A 座 (略) 楼 |
投标价(元) | (略).(略) |
项目负责人 | 黄斌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一级造价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
建[造](略)(略)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企业业绩 | ①庐江县引江济淮工程乐桥镇老院安置点(二期) (略)#-(略)#、(略)#-(略)#楼、商业楼、幼儿园、人防地库及附属)工程等6个项目跟踪审计(第3包);②肥西县柿树岗乡联圩村整村推进安置点工程审计。 |
企业获奖 | 无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①瑶海区合浦复建点施工。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公示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皖宜专区( https:(略)(略)-(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章彦,联系电话:(略)-(略)。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皖宜专区( https:(略)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3)被异议人名称;(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