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产业发展效益,助力乡村振兴,经研究决定,拟将窑头镇脐橙分拣中心及冷库对外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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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头镇位于万安县北面,是传统的农业大镇,全镇脐橙种植面积达2.5万亩,年产量突破(略)万公斤,年产值突破(略)多万元。近年来,窑头镇先后建设了一批硒橙标准园,启动运营了硒橙分拣中心和冷藏中心,打造了富硒产品展示馆和电商创业基地,为硒橙产业发展提供了“产、供、销”三位一体服务。
分拣中心与冷库项目位于窑头镇窑头村新屋里旁(S(略)杨万线),占地面积约(略)亩,建设钢架棚3个,智能分拣线1条(后期拟增设装箱流水线、套袋流水线、封箱流水线若干条),(略)立方米冷库1个,接入动力电、地磅,可实现脐橙的智能化分拣、包装以及低温保鲜存储。
二、招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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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租,脐橙分拣中心及冷库整体承租。竞租人通过公开竞价获?????取租赁权。竞租底价(略)元,竞租价不得低于底价。
竞标时间:(略)
竞标地点:(略)
三、租金租期
租金以竞标(中标)价为准,租期面谈,每年(略)月(略)日前缴交下年度租金。
四、报名资格
若以个人名义报名(失信人员不得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以企业名义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承租人条件
1.承租人必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的,不得对外转租,(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转租的需提前(略)日向出租方提交书面材料作出说明),如发现违规转租行为,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略)元。
3.承租期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承租期间内不得损坏基础设施及相关设备,如有损坏由承租方负责修缮;不得在承租场所内进行一切违法行为,后果自负。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略)
2.报名地点:(略)
3.联系人及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