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配送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金额(费率):(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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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略)
服务内容:(略)
服务要求:(略)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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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媛媛、许琼、魏娟、王强、张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略)
收费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单位业绩:
(1)安徽省核工业勘查技术总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芜湖市湾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配送
项目负责人业绩:
[if !supportLists](1)[endif]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消防救援站食堂食材、物品配送
[if !supportLists](2)[endif]芜湖市消防救援支队高新特勤站食堂食材、物品配送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略)
(三)招标方式:(略)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询问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