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略)年水稻绿色高产高效整建制推进采购项目(包三)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
供应商评审价格:(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略) 品牌:(略) 规格型号:(略) 数量:(略) 单价:(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略)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略)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宁县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振宁路 (略) 号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略)号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功平
电 话:(略)-(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评标记录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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