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通信线路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通信线路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略)
一、采购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通信线路租赁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
(略)条(略)M数字电路及4条(略)M数字电路通信服务,使用范围:(略)
本项目分为2包。
包号 | 线路类型 | 数量(条) | 服务期(月) | 预算单价(元/条/月) | 小计 |
1 | 数字电路 | (略) | (略) | (略) | (略) |
2 | 数字电路 | (略) | (略) | (略) | (略) |
合计 | (略) | | | (略) |
四、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鞍山市分公司分别与鞍山联通、鞍山移动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鞍邮分合[(略)]第(略)号,鞍邮分合[(略)]第(略)号),在满足稳定通信网络需求的基础上,双方进行了深度业务置换合作。符合《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中“属于业务置换、框架合作的公司客户,或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以及公司客户指定的合作方,按照合作协议需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相关工程、货物及服务”,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
本项目将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发布为期3天的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包1拟邀请供应商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
包2拟邀请供应商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
六、公示的期限
该项目的公示期限自(略)年(略)月(略)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止。
七、异议的受理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反馈给代理机构。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详细地址:(略)
邮 编:(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名称:(略)
招标代理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