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地矿置业有限公司、安徽芜湖星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略)年-(略)年度)遴选律师事务所成交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芜湖地矿置业有限公司、安徽芜湖星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安徽芜湖地矿置业有限公司、安徽芜湖星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略)年-(略)年度)遴选律师事务所项目(项目编号:(略)
一、评审结果
| 项目名称 | 安徽芜湖地矿置业有限公司、安徽芜湖星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略)年-(略)年度)遴选律师事务所项目 |
| 项目编号 | GN(略)-(略)-(略)/AWDKZB-(略) |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 供应商名称 | 安徽瀛国伦律师事务所 |
| 法律服务费报价 | 1.3万元/年 |
| 代理诉讼或仲裁案件的费用折扣率报价 | 以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完善我省律师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皖价服((略))(略)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略)% |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 供应商名称 | 北京隆安(芜湖)律师事务所 |
| 法律服务费报价 | 1.0万元/年 |
| 代理诉讼或仲裁案件的费用折扣率报价 | 以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完善我省律师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皖价服((略))(略)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略)% |
公示期:(略)
本次结果公示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略)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略)
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