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综合保税区海关信息化系统维保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拉萨综合保税区海关信息化系统维保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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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资金来源:(略)
采购方式:(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服务期限:(略)
合同履行地点:(略)
联合体:(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本项目执行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略)](略)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略)
4.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5.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略)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线上开标)、电子评标(线上评标)。请使用投标客户端按照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五、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供应商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3.根据西藏自治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专班《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出席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供应商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可全程参与开标会议,(不见面开标操作流程请登录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中心)且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开标并保持在线状态,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略)分钟内发起解密,供应商必须在(略)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供应商对该项目投标无效。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
4.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