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略) 服务范围:(略) 服务要求:(略)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略) |
注:(略)
[if !supportLists]五、[endif]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略)
2.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 业绩名称 | 合同甲方 | 合同乙方 | 合同签订时间 |
1 | 铜陵市铜官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方案 | 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铜官区分局 | 安徽中汇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略)年2月(略)日 |
2 | 枞阳县 (略)年度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和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项目 |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安徽中汇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略)年(略)月6日 |
3 | 铜陵市义安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及土地利用情况梳理工作 | 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义安区分局 | 安徽中汇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略)年1月9日 |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向相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略)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