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污水处理设施提升及配套管网改造设计招标答疑
(项目编号:(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投标人提问回复及补充答疑如下:
1、问题1:(略)
箱涵清淤(含封堵、降排水、通风、清淤、淤泥外运等)属高危施工范畴,涉及有限空间作业,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实施,实施过程需配备专业施工设备及安全防护措施。为保证安全,该项工作是否可放至施工阶段?
答:(略)
2、问题2:(略)
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排查检测范围,及排查检测工作量。请问,是否可以明确市政管网及小区排查检测工作量?
答:(略)
3、问题3:(略)
一般情况下,发包人应确保检测现场满足无障碍作业条件(井盖可开启、无大型障碍物)。若确需拆除设施,由发包人协调权属单位处理并承担费用。该句是否可更改为“因检测操作失误造成的设施损坏由投标方恢复”?
答:(略)
4、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3.1.7条第(1)款原内容“(1)联合体各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本项目工程设计任务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承担,并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1.1.1(2)条的工程设计资质;承担本项目建筑工程设计任务的,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1.1.1(1)条的工程设计资质;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1.1.2条的工程勘察资质;”,现重新表述为“(1)联合体各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本项目工程设计任务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承担;承担本项目市政工程设计任务的,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1.1.1(2)条的工程设计资质;承担本项目建筑工程设计任务的,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1.1.1(1)条的工程设计资质;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1.1.2条的工程勘察资质;”。
5、招标文件第(略)页评审因素“业绩匹配度”中第四个评审因素名称“项目负责人业绩2匹配度”,现澄清更正为“项目负责人业绩1匹配度”。
注:(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