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祥符区校园餐配餐、托管服务项目--第十一标段结果公告
河南诚和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开封市祥符区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就开封市祥符区校园餐配餐、托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略)年8月(略)日在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于(略)年8月(略)日在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现将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如下:(略)
一、招标项目说明
1.1、项目名称:(略)
1.2、项目编号:(略)
1.3、资金来源:(略)
1.4、服务地点:(略)
1.5、质量要求:(略)
1.6、采购内容:(略)
1.7、服务期限:(略)
1.8、 标段划分:(略)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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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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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餐人数(约数,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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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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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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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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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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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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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留东街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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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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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留二里寨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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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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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留韩洼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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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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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留赵寨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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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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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留闫刘庄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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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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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第九标段至第十二标段: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期内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无食品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承诺书。
3.1.2 提供(略)年度、(略)年度、(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不足年限要求的按公司成立日期实际情况提供,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以来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3.1.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3.1.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
注:(略)
3.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提供声明函。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开标时间:(略)
定标时间:(略)
定标地点:(略)
定标方法:(略)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略)我要质疑 我要投诉